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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在线露点仪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2025-09-03 08:30:44截止:2025-09-08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2.4万吨EVOH 树脂技术升级项目在线露点仪(招标编号:NWZ250912-3809-09382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露点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年产2.4万吨EVOH 树脂技术升级项目/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描述数量单位
1在线露点仪-40-60℃ 2℃ 隔爆型 流通池+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保护箱6.000
2在线露点仪-100-20℃ 2℃ 不防爆 流通池+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保护箱1.000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主设备(露点仪)的唯一授权。

3.1.2 财务要求。

(1)付款:不支持预付款和款到发货,货到安装调试合格付款90%,10%质保。承诺响应。

3.1.3 业绩要求。

(1)供应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在线露点仪,在中国大陆2022年7月到2025年7月,有正在使用的且有运用于检测温度超过100℃的样品气中的露点至少2套的业绩,业绩说明中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或座机号码)等。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和签订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代理商和品牌方的业绩均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售后技术服务:在接到用户通知(电话、传真)的24小时内作出响应(电话、传真),直到解决问题,需要时应委派专业工程师48小时内到用户所在地解决问题。承诺响应。

3.1.5 其他要求。

(1)供应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在线露点分析仪检测系统《仪表规格书》和配置。列出配置表。 (2)供应方应承诺在供货时针对高温工况(具体位号详见技术要求)的六台露点分析仪必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的点数应在-40℃~60℃量程范围内均匀跨度不少于7个点的检定数据,露点仪在各检定点的检测数值与标准器具显示值的绝对误差≤±2℃;出具的证书上的分析仪序列号应与供货到现场的序列号一致;提供检定合格证书的单位应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具有露点仪检定资质的省部级检定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2日9时20分 至 2025年9月8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罗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明勇,邓伟 联系人: 罗意

电 话: 13500366476,15095803707 电 话: 023-88930270

电子邮件: wangmy.swnl@sinopec.com,656596461@qq.com 电子邮件: wzluoyi@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