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气田3#、4#、5#、6#脱硫站危废暂存间改造工程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VOCs+硫化氢6600m3/hNMHC≤6mg/m3H2S≤0.02mg/m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气田3#、4#、5#、6#脱硫站危废暂存间改造工程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6600m3/h NMHC≤6mg/m3 H2S≤0.02mg/m3(招标编号:NWZ250709-5509-08416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6600m3/h NMHC≤6mg/m3 H2S≤0.02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气田3#、4#、5#、6#脱硫站危废暂存间改造工程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6600m3/h NMHC≤6mg/m3 H2S≤0.02mg/m3 | 1.000 | 套 |
2 |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4600Nm3/h NMHC≤6mg/m3 H2S≤0.02mg/m3 | 1.000 | 套 |
3 |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4600Nm3/h NMHC≤6mg/m3 H2S≤0.02mg/m3 | 1.000 | 套 |
4 |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活性炭吸附 VOCs+硫化氢 4600Nm3/h NMHC≤6mg/m3 H2S≤0.02mg/m3 | 1.000 | 套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标书售卖截止前1个月至少三份废气处理装置的业绩(处理量≥6600m3/h,处理气体包括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须提供废气经处理后符合国标排放要求GB37822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提供销售合同(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关键技术页复印件、销售发票)和一份用户证明(须注明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生产工厂大门/标识牌(需含工厂名称)带经纬度的照片。本标包禁止转包、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9日14时0分 至 2025年6月25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杨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6月3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蒋波 联系人: 杨金
电 话: 18582528198 电 话: 02388930300
电子邮件: jiangbo.xnyq@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yangj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