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25.07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招标(二次)公告
142025.07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招标(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述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因业务工作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 1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技术规格和要求
1、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见招标一览表;
2、投标人可提供质量、性能、配置等各方面相当于或更优于所列规格、型号的货物进行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
4、在配置的相关要求中,投标人均应认真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详列清单,投标人若存在减配或简配或低配等情况,经采购小组认为可能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使用或不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可能导致废标。
三、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货物经营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12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4、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均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四、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 | 否 | 1 (台) | 1 88 ,000.00 | 1 88 ,000.00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且提供分项报价,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就位、安装、调试、服务、培训、保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外贸代理费(若有)、关税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预算,即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6、主要技术参数
血液锌原卟啉测定仪:
( 1)全中文触摸屏操作界面,有中文结果及打印功能;
( 2)自动进样、检测和校准,样品测量快速;
( 3)测量结果可进行5种单位互相转换显示,能储存记录;
( 4)测量值与可接受的标准参考值之间相对偏倚不大于±10%范围;
( 5)配有LAN和USB接口,支持用条码扫描仪录入样品编号;
( 6)有故障自诊断提示功能;
( 7)配备保障运行、用于数据传输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笔记本电脑:
( 1)采用国产处理器,≥8核,主频≥2.7GHz;
( 2)内存:容量≥16GB,双通道DDR4;
( 3)硬盘:配置≥512GB M.2 NVMe 2280硬盘,最大可扩展到1TB;
( 4)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Type C接口;1个HDMI接口;1个Combo音频接口;1个有线网口;
( 5)无线:支持WiFi 6并向下兼容,支持BT5.0;
( 6)附加要求:品牌限定为联想/惠普/戴尔等一线厂商。
投标设备参数指标需完全满足或优于以上招标参数。
五、验收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若属计量设备,应由中标人负责联系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出具合格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六、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签订之后,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采购人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及发票。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100%的货物价款。
现场交货条件下,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4、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逾期送达的;
2、未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的且投标材料未进行盖章密封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难于辨认或更改处未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章的;
所谓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报价中涉及单位及费用的内容。
4、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6、资料不全的。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5日18: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本中心行政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公告期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科 林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3728114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 107号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