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分公司防雷接地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国际业务分公司防雷接地材料公开询价采购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防雷接地材料 | 1.0 | 批 |
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物资)防雷接地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询比价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组织方为:国际业务分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一)数量:防雷接地材料一批,详情见第四部分,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天津港/上海港/青岛港中船期最近的港口交货/青岛港中船期最近的港口交货);其中工厂备货期不得超过15天;运输周期5天。所有物资的交货期按照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交货期的长短是授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交付地点:天津港/上海港/青岛港中船期最近的港口交货;
三、询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单位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公司全面覆盖 ISO等体系认证的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的国外项目有效业绩1例以上;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7)提供有效期内国际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合格货物
报价企业提供的物资必须满足第二部分:供货要求中的所有条件;报价人所提供的防雷接地材料及其售后服务,其来源均应为不受安哥拉进口限制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询价防雷接地材料。
四、询价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6时00分止;
报价时间
2025年7月14日16时01分至2025年7月15日16时01分。
针对非我司入围供应商请拨打此项目的业务联系人电话或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了解入网办理事项。
(二)报价有效期
(1)除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
(2)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
五、定价及支付
(一)定价
价格=(人民币结算,含增值税)出厂价+(出厂地到天津港/上海港)询价人指定的仓库的运费和保险费等,总价为目的地交货价,详见报价表中各规格型号,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支付
本次询价,询价人提供如下付款条件,报价人自行选择填报并承担资金费用,具体如下:
物资运抵国内指定港口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在收到该批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取得物资验收合格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物资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5%质保金。
六、评标原则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7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5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2.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2.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2.3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 3.3项规定 |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二部分“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部分“供货要求”第2项规定 | ||
条款号 | 价格调整因素 | 价格调整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 标准 | 付款条件 |
…… |
交货期 |
…… | ||
…… |
…… |
(一)本次评标采用符合下述第二部分:供货要求的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6项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询价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竞标。
特殊原则:由于本批招标物资为甲控(项目监理)物资,故本次候选人将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材料报批,若在报批过程中未在7个工作日内或明确表示不能提供项目监理批复意见所需澄清材料的,则将顺位报批一下候选人,最终推荐项目监理批复及价格最低者(如多家通过报批)为中标候选人。
- 评审标准
1.1 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程序
2.1 初步评审
2.1.1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小组依据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6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如采购子平台系统当中总金额与报价单位上传按照需求明细报价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评标以按照需求明细报价上传的总金额为准。
2.2 详细评审
2.2.1 评标小组按本章第一部分“询价采购总则”第6项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编制“标 价比较表”。
2.2.2 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 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
2.4 评标结果
2.4.1 评标小组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4.2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合同授予标准
中标单位应将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且按照要求根据订单分批供应及付款的最优中标单位。
(三)资格后审
(1)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询价人将对最优的报价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
(2)审查将根据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和询价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报价人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
(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报价人;如果审查没通过,则拒绝其报价.在此情况下,询价人将对其它报价人作类似审查。
七、其他事项
每批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3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物流公司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任何人员安全责任。
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货款。
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由供货单位无偿运抵原定地点并交给原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供货单位在道路安全事故给物资公司造成的损失,按原值赔偿;供货单位在交货前发生货物丢失,或与发货数量出现较大偏差的,按当期货物市场价格三倍赔偿物资公司。
我公司非常欢迎各生产厂家和贸易单位积极踊跃参加询价并承揽更多的物贸业务。请各单位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结合本公司在物贸领域的综合保障能力,制定合理的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和资源保供方案参加询价,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如出现中标未履约、服务品质不满足相关要求,公司将采取有力举措保护核心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公司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公布公开24小时的监督服务电话,欢迎各单位反馈和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较场口街1号院9号楼118室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人:李苗 黄晓楠
手机:15801043277 17610606711
电子信箱:limiao8@ccccltd.cn huangxiaonan1@ccccltd.cn
公司总部监督服务电话:18611863359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